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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院会计制度》发布倒计时读秒

[日期:2010-09-01] 来源:财会信报  作者: [字体: ]

        “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直是大家关注的话题。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行,医院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也备受关注。同时,广大医院财会工作者也对现行《医院会计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反应十分强烈。
  2009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新医改方案正式出台。《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并在具体措施中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管和运行监督;2009年8月,财政部下发《医院会计制度》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近来,财政部第二次下发《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这足以看出相关部门对医院会计制度改革的决心。
  任何一项政策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背景下颁布实施的,医院会计制度也是如此。随着经济大环境的变化,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自1998年颁布实施以来,已难以满足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医院会计制度》改革的步伐也正在有序地推进。
  对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医院经济管理的需要,适时对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会计核算程序、会计事务处理规定和会计报告等进行修正,以满足会计工作者、医院管理者和政府投资者的需要。

现状回望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陈弊太多  亟需修订
负责修订《医院会计制度》的财政部会计司有关人士表示,修订医院会计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既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医院内部核算和管理水平、提高医院运营效率的客观要求。
  南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志耕对本报记者表示,现行医院的会计核算存在不少问题。我国自本世纪初逐步实施的各项财政改革政策很多都涉及到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与改进,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缺乏与这些改革政策的全面、有机衔接,给医院执行带来不便,它还滞后于国库集中支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改革。
  业内人士指出,现行《医院会计制度》陈弊太多,如资产负债项目不完整。突出的问题是医院的基本建设项目在办理竣工决算前不在单位“大账”中核算,与之相关的资产负债未在医院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造成会计信息很不完整,不利于加强医院的资产负债管理,防范和降低财政风险。再如,会计科目、报表体系不完善。现行医院会计制度下,会计科目体系不完整,核算内容不全面,有关确认计量标准不明确;会计报表结构也不尽合理,缺乏现金流量表等重要报表。
  刘志耕还指出,多年来对医院的会计核算很少有部门去检查。医院的内控机制不甚健全,药品的进价存在问题,药品采购中存在药品供应商与医生之间的私下交易,回扣现象严重。凡此种种都说明,《医院会计制度》亟需修订。
  对于基层医疗机构,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日前在首届中国卫生论坛上指出,要在坚决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入的前提下,对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发生的经常性收支差额,将采取机构内部消化、医保基金补偿、财政补助等多渠道补偿的办法。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制度后能够正常和良好地运转。目前,已有26个省份明确多渠道补偿政策并得以实施。
  而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何锦国8月24日在“中国卫生经济学会”上透露,卫生部正在研究近期推出“大型医院总会计师制度”,以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检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他同时透露,配合财政部修订的新《医院会计制度》即将出台。文件将对如何真实反应资产价值、合理确定医疗成本、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加强预算和报表管理等具体财务工作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以满足当前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绩效管理的需要。

改革设计
《医院会计制度》改革应实现四大目标
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存在问题,亟需修订,是大家的共同心声。但是,究竟需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修订呢?
  刘志耕在谈到《医院会计制度》改革的方向时表示,改革应实现四大目标:
  一是要通过对《医院会计制度》的改革,使得会计核算的结果能够为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为医院内部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利益主体提供更为科学规范、更为真实完整、更为清晰合理的会计信息。
  二是要能够满足并适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绩效管理的需要。要既能够真实反映我国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又要能够真实反映作为经营主体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满足国家对国有资产进行绩效管理和评价的需要。
  三是既要能够解决我国当前医院会计核算实务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又要兼顾前瞻性,适当考虑医院改革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为日益扩大和不断发展变化的医院经济活动提供更为有用和准确的会计计量和确认方法。
  四是要能够真实、完整地反映医院的资产负债状况和运营情况,特别是要能够对如何真实反映医院各项资产的实际价值、合理确定各种药品和医疗机器、机械设备的成本、准确核算医院的运营结余,同时对医院建立健全医疗成本核算体系、预算管理体系及报表管理体系等具体财务会计工作要起到积极的推动和控制作用,配合和满足我国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公立医院财务和绩效管理的需要。

《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体现八大变化
刘志耕表示,修订医院会计制度,要顺应市场经济需要,配合医改方案。据了解,现行《医院会计制度》包括总说明、科目、报表三大部分内容。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包括:总说明、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财务报表和成本报表格式、财务报表编制说明五个部分。
  据财政部会计司参与修订《医院会计制度》的有关人士表示,与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相比较,本次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关于调整制度适用范围、关于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关于将基建会计与医院会计并轨整合、关于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关于完善成本归集和核算体系、关于明确科教收支、医疗风险基金、应用软件等的会计处理、关于完善科目体系、关于完善财务报表体系。
  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客座教授刘天永表示,从《医院会计制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来看,《医院会计制度》的体例和原有的会计制度相比,有了很大的不同。首先在总说明上,会计核算方式和会计要素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如会计核算方式明确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会计要素明确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五大要素,更加明确了医院资金活动的内容和内在关系以及会计平衡关系。其次在科目上,特别是资产类和收入类科目上,同原有会计制度相比,有了很大的增减。如在资产类中,取消了固定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增置了“基建拨款”和“基建工程”两个总账科目等;在收入类,增加了“横向收入”“卫生材料收入”等二级科目。再次,在报表上,新《医院会计制度》将原来的“收入支出总表”改为“收入费用表”,同时增加了现金流量表、预算收支表、基建投资表及报表附注,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报表体系。
  “和原有《医院会计制度》相比,《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对目前的医院会计科目体系进行了修订、补充及完善,改动较大,增强了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刘天永说。
  《医院会计制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还体现了医疗改革的相关内容。刘天永说,新医改方案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明确政府、社会与个人的卫生投入责任”,同时“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扣除财政补助的服务成本制定,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因此,会计报表就能体现政府对医院的投入情况。但会计报表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如在收入费用报表中将“收入”、“费用”、“本期盈余”分别单列“专项补助收入”、“专项补助支出”及“专项补助盈余”等,这有利于体现政府对医院的投入,反映医疗服务价格和经营盈亏。
相关会计制度需进一步明确
虽然《医院会计制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较之现行的《医院会计制度》有了很大改进,但仍存在不足之处。
《医院会计制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但是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如何参照本制度,文件中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对此,刘志耕表示,由于新的《医院会计制度》针对的是我国公立医院设置的,尽管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了对社会资本的初步明确,但随着我国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越来越多,相关问题越来越突出,仅靠这一句话而没有其他详细规定肯定不能满足参照执行的需要。刘志耕强调,财政部应该针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究竟如何参照新《医院会计制度》予以必要的明确。
  “比如,财政部门必须注意到大多数社会资本都具有逐利的本性,所以,针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究竟是盈利还是非盈利的定位以及如何定位的问题一定要有详细规定。不然,一些社会资本在可以享受减免税时登记的是盈利性质(这体现了社会资本的逐利性),而一旦开始征税就摇身变成了非盈利性质(这仍然体现了社会资本的逐利性),这种变换在很大程度上就影响了会计核算的基础和评价。再如,对社会资本医疗机构的结余(或盈余)如何分配的问题,应该考虑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考虑。”刘志耕说。
  

内控建设
《医院会计制度》修订应与医院内控相结合
“《医院会计制度》的改革不是单方面的问题,实际上还涉及到其他多方面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我国新医改方案的实施以及医院运营情况的发展变化,医院内部的运营体系和管理体系必须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或建设,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也必须予以修改、建立和健全,特别是各项内部控制体系更是要调整、完善并确保有效运行。所以,没有这些方面的制度作保障,再科学合理的会计制度也是空谈。如对药品和医疗设备采购的基本程序要求、内控监督的落实等问题一定要明确,否则,仅靠会计制度是无法达到加强对各项资产的实际价值进行合理确定的,也无法保证各种药品和医疗机器、机械设备成本的准确性,更无法准确核算医院的运营结余。”刘志耕说。
     业内专家表示,医院可以通过会计结果的准确核算,来配合医院各项控制制度的制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院工作人员表示,以前会偶尔拿医院的纱布和棉签,但是,现在却无法拿到这些物品,因为医院对物品进行了严格的登记。
  从这一方面来说,医院对内部的材料实施了严格的控制。但是,对外面采购的原材料把关还不够严格,回扣现象严重。

加强医院财务人员培训  深刻领会制度内涵
“执行新的《医院会计制度》后,由于一些医院本身多年来形成的运营模式或惯例很可能不能一下子适应或满足最新会计制度核算的要求,或者在今后的会计核算中还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在此情况下,医院一方面要注意深刻领会新会计制度的精神实质,另一方面要对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分析研究,如果仍不能解决有关问题,则应该请示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对一时没有答复的,医院应在不违反新会计制度总体原则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挂账处理并予以必要的说明,待答复后再行补充处理。”刘志耕表示。
  对于医院会计制度如何实施的问题,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刘玉廷表示,为了提高执行效率,医院会计制度一经发布,财政部就要组织培训,首先是对各地会计管理机构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刘玉廷要求全国各地要做好充分准备,同时组织好本地区医院会计制度的培训工作。

加强第三方对医院的审计监督
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新业务里面提到对医药卫生系统加强审计监督,将对医院进行正常的审计。尽管目前来说,非营利医院本身不缴税,但是,他们仍存在很大部分需要缴税的情况。所以,一定要注重加强对医院的审计监督。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李百兴认为,由专业注会审计医院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虽然第三方审计对医院有益,但是审计主导权和医院的审计动力依然模糊和不足。
公开医院财务报表有利于信息透明化,让公众知道医院的运营成本、财务结余等。主观上讲,医院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动力肯定不足,政府监管部门有必要从制度上予以规范。
  李百兴认为,除了财政拨款,医院还有许多经营性收入。政府审计只管财政投入部分,而医院内部审计则只对院长负责。国家审计队伍的力量有限,需要审计的方面却很多,不可能完全由国家审计机关独立完成审计,中介机构的介入是一种必然趋势。社会审计介入医院,在政府和被审计对象之间保持中立,能够出具更为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不过,请事务所审计肯定要额外支付佣金,医院是否会把这笔钱转嫁到患者头上还不好说。”一业内人士表示了自己的担忧。

▲ 本报短评
医院会计制度改革需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
      医疗制度改革牵动人心,而《医院会计制度》的修订同样广受业内关注。在财政部、卫生部有关负责人相继表态尽快发布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时,对于发布时间表的猜测,便成了最大悬念。
  实际上,修订《医院会计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一些配套措施来使之完善。假若制度能够顺利下发,将会大大改善目前我国医院在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医院会计制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制度的改动较大,对今后的医院会计核算,包括会计信息化、各库房管理等都有较大影响。如何衔接新旧制度,也是各医院会计工作者关注的问题。建议新《医院会计制度》明确规定、规范各医院首次执行新《医院会计制度》的账务处理。例如:制订新旧会计科目对应表等。除此之外,对新旧制度转换及配套的财务管理办法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如固定资产净值与累计折旧在新旧制度接轨时的确定等。
  记者日前致电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答复目前还不能确定发布时间。其实这也不奇怪。由于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截止日期为8月25日,目前正值对征求意见的汇总整理阶段。相信不久之后,修订后的《医院会计制度》将与大家见面。本报也将持续关注《医院会计制度》的修订进程。
  随着《医院会计制度》的修订,记者真心希望借此提升医院的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医院能真正实现其公益性、非营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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