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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更名,无形资产回归高校

[日期:2009-02-20]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 [字体: ]

  高校企业新一轮改制已箭在弦上。近日,教育部再发“更名令”,叫停高校校办企业冠名:凡学校企业冠用学校名称全称的,除几种特殊情况外,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部依法取消冠名。

  这意味着“复旦复华”、“同济科技”、“交大昂立”、“川大智胜”等名称将不复存在。相关人士认为,此举对保护包括校名在内的高校无形资产有着重要作用,并将有效规避部分高校国有资产流失。

  更名是大势所趋

  “更名,作为校企管理体制改革的一大内容,是大势所趋。”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教授林钢在接受《中国会计报》采访时这样断言。

  据悉,除了校企冠名将在年内取消外,今年教育部直属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还包括:6月底前,应组建而尚未组建资产公司的9所部属高校必须完成资产公司组建工作;年底前各高校全民所有制企业数量要在年初基础上再减少一半以上等等。

  事实上,以校办企业不冠学校名为最直观反映的校企改制方案早在2001年就已被提出。当时根据《关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规范校办企业管理体制试点指导意见》,北大和清华的校办企业率先进行了更名,比如,原“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紫光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教育部再次发布《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将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范围扩大到了教育部直属高校。今年1月,教育部再发“更名令”,将改制推向纵深。

  对此,辽宁元正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董事长蔡军还读出了另外的欣喜:“这无疑也进一步透露了重视高校无形资产保护的讯号。”据了解,上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出于公共财政不足的考虑,允许高校和院所自筹经费,创办企业。此后,各大高校竞相开办自己的企业。林钢指出,校办企业在人才、专利与专有技术、融资、经营管理等方面有着其他社会企业无可比拟的无形资产优势,高校冠名则为它们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支撑点。

  但问题也同样不可小觑。这些高校的冠名企业质量良莠不齐,其中一些企业擅用学校名誉谋取不义之财,严重影响了学校声誉。“校名既然是一种能创造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就不能随便借用。”蔡军说。

  影响难以量化

  “绝非是简单地去掉几个字,这对双方尤其是企业的影响非常大。”蔡军显然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他指出,企业基于无形资产之上的潜在效益,至少在短期内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影响程度依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一些效益好、存续时间较长的企业受影响的程度相对较小。”但是,要对这种影响进行量化却比较困难。“学校的名称归属校誉,是高校拥有的一项特殊无形资产。”秦皇岛正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王宏霞表示,校誉如同企业的商誉,是一种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高校通过校誉同样可以获得很大的收益。但企业可以把市场收购价或股票市价作为企业经济价值的间接反映,以确定企业的商誉价值。而校誉的评估和计量却很难。

  对于校誉这样的非金融资产,既不可能找到相应的市场价格,在 市场上也没有类似的参照物,那就只能参考科研水平、社会认知度、学生综合素质等社会评价进行综合评估。“虽然会计准则要求精确计量,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还是无法在财务报表中进行适时确认。”王宏霞说。

  此外,对于企业来说,商誉也不能单独入账。只有在外购或兼并另一个企业时,根据购买企业支付的价款扣除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账。因此,从财务角度,在其投资人和企业形式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之前学校名称给企业带来的商誉也不会记入企业的财务账簿。

  “一所著名大学的校名给学校带来的利益是不可估量的,就如同驰名商标一样,是学校和国家的一笔巨大财富。”蔡军认为,高校可以利用法律手段对校名等无形资产进行保护。目前“清华”“复旦”等校名就已经注册并已成为驰名商标。

  高校应设专门机构管理无形资产

  “如果此前高校和企业之间 的产权分割足够明晰和规范,那么,此次更名可能只是工商注册部门的一道变更程序,无需另行评估。”然而,王宏霞的假设前提只是一种相对理想的状态。

  据林钢介绍,目前还有相当多的校办企业存在着企事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分、管理不规范等情况。仅就无形资产而论,与校誉相比,高校的技术知识型无形资产更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估和划分。这些包括专利权、著作权、专有技术、统计资料、科学实验数据等在内的技术知识型无形资产,一般是知识、智力、技术的集合并极可能带来高附加值。

  成果转化是体现高校无形资产经济价值最常见的方式。但是,目前高校成果转化中无形资产保护力度就明显不够,许多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未经允许就被无偿利用并用于生产销售。学校以无形资产向校办企业投资时,往往认为是“自家人”使用,而没有明确与校办产业的产权关系。尤其是有些已与学校剥离的企业,仍然无偿使用学校的无形资产,而没有进行任何合同或协议约定。

  “随着改制步伐进一步加快,企业此前可以无偿使用的无形资产以后要付费了。”蔡军这样推断。

  他主张,除了按照《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学校的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版权等这类无形资产在对外投资和转让时,要通过评估确认无形资产价值之外,高校还应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管理,进行无形资产申请、审查、鉴定、评估、注册和监督管理,界定无形资产的范围和内容,制定无形资产的计价、处置、使用等管理制度,以便在出现某种情况或问题时,能有相应的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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