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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公告

[日期:2008-12-29] 来源: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作者: [字体: ]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和《关于开展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统一部署,结合省领导对市场中介组织的批示精神,在省财政厅的统一领导下,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与福建省财政厅相关处室联合开展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经过专家论证、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和申诉维权委员会会议决议,对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验程序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验证据、大部分审计项目未实施实质性程序、存在严重违规执业问题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11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公开谴责,名单如下:
  1.福建广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祁宗涛、陈林茂、陈娟;
  2.北京中瑞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福建分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旭东、於丙才、郭春霞;
  3.泉州祥瑞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帅建平、刘兴武;
  4.厦门中汇瑞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建君、洪金生;
  5.漳州兴龙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宏。
  希望各会计师事务所和全体从业人员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规范执业,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声誉,努力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增强风险意识,不断提高执业质量。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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