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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追债:出口企业上演生死大战

[日期:2008-11-21] 来源:中国会计报  作者: [字体: ]
  选择方式后采取有效行动

  商债追收不仅仅只是一个方式问题。是自己追讨、聘请律师,还是找商追公司,这都是一个策略问题。但是,不管采用何种方式,企业都要以及时、有效、节省费用为追债原则。

  若自行追讨的话,企业可能因不了解国外债务人真正的经营状况,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能力偿还债务,而对方偶尔汇款则可能是敷衍,拖延时间。一旦对方破产,作为债权人的国内企业可能还被蒙在鼓里。国内债权人如果停止订单则会影响已欠货款,如果继续供货,而国外买家敷衍性地支付少量货款,则会导致欠款越积越多。在不知道境外债务人具体经营背景和近况的情况下,债权人很难当机立断采取措施。如果债务人不是华人或者其开始回避债权人的联系,那么时差、语言、距离就成了非常大的阻碍。

  在价格和成本上,如果国外债务人开始不回复邮件、传真,那么债权人势必要打国际长途电话进行联系,需支付高昂通讯费用;如果债权人委托国外亲朋好友等打听联系债权人,也涉及到费用(佣金、差旅费、劳务费等);如果自行追债,则涉及到机票、住宿等庞大开支。

  若通过法律诉讼的话,企业可能对当地的法律与司法程序不了解,也不知道如何着手在境外直接找律师;还要考虑律师相关问题,如美国的律师执照大部分都只能在2个-3个州使用,根据客户与北美采购商的合同,律师选择就应依据受理法庭的区域而决定;追债分秒必争,客户自己兜兜转转寻找律师是非常不利的,一旦采购商宣布破产,那么客户就会非常被动;除非客户在境外有自己的分公司或是合资公司,要不然选择自己到境外寻找律师,无论从时间还是整体利益角度来说都是不可取的。

  在价格和成本上,律师咨询按照小时收费,比较昂贵;如果不了解国外律师收费标准,则无法判断其合理性;法律文件收到后,还需要请专人翻译,翻译后如果不清楚还需请专人讲解。这些费用都很高。

  若通过专业机构追讨的话,它们作为债权人代表,首先要在境外与债务人面对面沟通调和。如非诉讼,可由权威第三方商追公司介入,大大提高追债专业性和可行性。如海外打官司,它们可提供或推荐优质资源。在成本上,商追公司追债不成功则无佣金,而且它们会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

  以上只是三种跨国追债方式的利弊分析,关键的是,“企业只有理清了思路,选好了适合自己的解决跨国商债困境的方式,那剩下的就是如何采取有效行动了。这也许是一个企业的生死之战。”吴杰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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