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稳,底气足。2019年以来,中央财政坚持底线,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支持保障我国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中央财政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促进农业生产发展,有序推进全产业链复工复产,为我国“米袋子”“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了有力支撑。
支持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粮食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2019年,中央财政着力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一方面,大力支持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整合相关资金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中央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约859亿元,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亿元,有力保障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全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项目区粮食产能每亩可提高约100公斤。另一方面,稳定支持现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安排8亿元,支持东北四省(区)继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并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实施;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资金,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
在提高农田灌溉能力方面,中央财政安排73.58亿元,支持有关省份按照《全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0年)》开展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统筹推进牧区水利、小型水源建设等。数据显示,我国粮食已连续十几年丰收,2019年我国粮食产量达13277亿斤,连续5年保持在13000亿斤以上。
在加强防灾救灾减灾方面,针对草地贪夜蛾灾情、“利奇马”台风洪涝灾害、南方严重干旱等灾情,中央财政迅速响应,紧急行动,全年累计拨付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3.11亿元,保障各地及时开展救灾工作。加大对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237.15亿元,支持开展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安排“三农”服务专项资金、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支持全国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
此外,猪肉作为百姓“菜篮子”的重要产品之一,中央财政全力支持生猪稳产保供,积极应对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严峻复杂形势,持续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及时出台文件,明确财政支持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推动政策落实。
确保疫情期间农产品“稳”字当头
新年伊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成为“三农”工作中的头等大事。为全力做好疫情期间“菜篮子”等重要农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中央财政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和管理措施。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地区春耕备耕、农业生产和‘菜篮子’产品流通销售受到一定影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抓紧出台有关临时救助措施。”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表示,财政部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切实支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支持和保障各地做好春耕备耕、稳定农业生产、保障“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减免农担公司担保费用。国家农担公司2020年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用,各地结合实际参照出台对政策性信贷担保业务担保费用的减免措施,降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更好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问题。二是紧急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4亿元,支持水稻、小麦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和草地贪夜蛾防控,对湖北省适当倾斜并对其蔬菜病虫害防控适当支持。三是加大农产品冷藏保鲜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完善田间地头冷藏保鲜设施,不断增强农产品生产供给的弹性和抗风险能力。四是统筹考虑湖北省等重点地区疫情防控任务因素,中央财政在安排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转移支付时向疫情重点地区倾斜,促进恢复农业生产。五是督促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结合实际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改善安全防护措施,支持蔬菜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提升生产保供能力,切实支持做好春耕备耕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同时,要求各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和政策尽早落地见效。
粮食生产形势好,生猪生产恢复势头持续向好,“菜篮子”产品价格持续回落……在财政强有力的支撑下,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病虫害偏重发生等风险挑战,“米袋子”“菜篮子”供给保障有力,农业农村经济依然“稳”字当头,有效发挥了“三农”“压舱石”作用,为做好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
支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猪肉作为我国大多数城乡居民的最主要肉类食品,其保障供应问题直接关系到大家的日常生活,事关民生、事关大局。自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为更有针对性地支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稳定猪肉价格,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和稳定生猪生产“两手抓”,中央财政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维护经济稳定。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财政于2019年9月及时出台了落实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政策、扩大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支持范围、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强化省级统筹力度等6条针对性政策措施,政策实施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扭转生猪生产下滑势头、促进生猪恢复性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提供了有力支撑。2019年12月,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联合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生猪稳产保供支持政策落实情况调度的通知》,对定期调度政策落实进展情况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建立了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政策落实情况。
为帮助养猪企业渡过难关,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中央财政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针对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2019年5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针对非洲猪瘟发展形势,2019年9月,财政部办公厅和农村部办公厅又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将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适当扩大贴息范围,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各级财政共安排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资金4亿元。
针对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生猪生产造成的叠加影响,中央财政进一步采取相关应对措施。一是继续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生猪良种补贴、临时贷款贴息等政策;安排生猪调出大县奖励30亿元,支持调出大县生猪生产流通;在保持生猪保险支持政策常态化运行的基础上,研究创新养殖保险模式和财政支持方式,提高生猪生产规模化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经费投入力度,突出支持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积极支持冻猪肉储备和投放,加大用于应急保供比例。二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减免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担保费用,国家农担公司2020年对全国省级农担公司再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各地结合实际参照出台担保费减免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对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保障相关的饲料、种畜禽、屠宰等骨干生产企业给予支持。三是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统筹支持。在安排农业生产发展等转移支付资金时,向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适当倾斜;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结合实际支持生猪生产企业改善安全防护措施。
随着一系列强有力的财政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政策效果已初步显现,生猪生产形势较前期有所好转,市场价格上涨势头得到抑制。据了解,一季度末与去年底相比,全国生猪存栏增加了1000多万头,增长3.5%;能繁母猪存栏增加了300多万头,增长9.8%,这两项存栏都实现了环比增长。我国猪肉批发市场价格已经连续13周小幅下降,比最高时候下降了23%,每公斤大约降了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