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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08年5月14日
时效性:全文失效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发文机关代字:财关税
发文字号:财关税[2008]50号
点击下载文件:关于免征硫磺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