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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林业局2007年度种子(苗)和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税进口数量的通知

[日期:2016-03-10]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作者:财关税[2007]10号 [字体: ]

 

网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时间:2007年1月31日

时效性:时效性法规

税种:

发文机构全称:财政部

发文机关代字:财关税

发文字号:财关税[2007]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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