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被誉为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孵化器,可视为创新型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的第一步。通过价格发现、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增资、银行贷款等方式增强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通过规范运作、适度信息披露、相关部门监管等,可以促进挂牌企业健全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促进试点企业尽快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是中小微企业与产业资本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不是以交易为主要目的。 新三板的目标企业主要有三类:
1、有进入资本市场的意愿但不符合主板或创业板条件或符合但不愿长期等待的公司。
2、已有一定的业务规模,但资金紧张制约业务规模扩大或具有创新业务模式,需要提升品牌、提高公司估值水平的公司。
3、希望借助资本市场扩大规模,做大做强、规范经营,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公司。国家鼓励符合条件的“两高六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两高”即成长性高、科技含量高; “六新”即是新经济、新服务、新农业、新材料、新能源和新商业模式。未来新三板发行拟采取"注册制",即由地方政府对拟挂牌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由主办券商进行尽职调查和推荐,中国证券业协会实施自律性管理,经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备案后即可发行,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之后到实施IPO期间,将由主办券商实施终身保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