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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税怎能不查票?

[日期:2015-03-22] 来源:财税纵横  作者:潘洪新 荀继华 [字体: ]

      一般来说,收取发票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真票假业务——发票是真的,但业务是虚构的;假票假业务——不仅发票是假的,连业务也是虚构的;假票真业务——发票是假的,但 业务却是真实的,这种情况下,假发票往往为“善意”取得。
  对被查单位发票的检查工作内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鉴别发票的真伪;二是核实发票所 载明业务的真伪。对发票所反映业务是否真实的判定,检查人员要通过查阅相关合同、协议, 查找资金流向、货物流向,到对方单位核实等方法进行落实。
    案例1:假发票背后的分红秘密
  检查人员对某市一家由4名自然人股 东持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时发 现,被查单位截至2011年1月,开发项目已 完成销售,2011年、2012年均无新开发项 目,但在2011年年末,销售费用却有两笔 共计200万元的广告费支出,这种情况是 有违常理的,在开发项目已经销售完成、 没有新项目的情况下,被查单位没有理由 再去花巨资做广告。因此,账载的广告业 务是否真实值得怀疑。检查人员决定从 鉴别发票的真伪入手,核实被查单位广告 费支出的真实性。通过主管税务机关网 站的发票查询网页,检查人员初步确认 此发票为假发票,但被查单位却将收到 假发票的责任推给广告公司,不承认有违 法行为。检查人员决定调查广告费支出的 资金流向,检查人员到被查单位开户银行 调取了资金往来记录,该记录表明,使用 假发票套取的200万元最终转入4名自然 人股东的个人账户。在事实面前,被查单 位终于承认了用假发票虚增费用套取现 金,并用于股东分红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 人所得税的违法事实。

  案例2:真发票掩盖的偷逃增值税 行为
  某市稽查局接到举报称,A有限公司2011年通过中间人李某接受B再生资源有 限公司提供的虚开废旧物资发票抵扣进 项税、偷逃增值税,该市稽查局对此案进 行了调查。由于李某下落不明,A公司有关人员拒不提供有关情况,且废旧物资 销售发票涉及的原材料均已投入生产,因 此,难以通过库存盘点的方法核实A公司 从B公司购进废旧物资的真实性。于是, 检查人员决定从资金流、货物流、票据流 的核查入手,查证违法行为。履行相关手 续后,检查人员调查了A、B公司所有银行 账户和中间人李某个人银行储蓄账户资 金往来情况,调查情况显示,A公司为了 从B公司获取废旧物资销售统一发票,先 将“购货”款汇入B公司,B公司收到款项 后,将废旧物资销售发票邮寄给中间人, 并按开票金额的一定比例扣除开票费用, 然后将余款汇入李某个人储蓄账户,接下 来,中间人将发票交给A公司、将资金转到 A公司若干“可靠”员工的储蓄卡上,最终 由这几名员工将款项上交A公司财务。同 时调查还显示,整个过程中,B公司对A公 司无任何废旧物资的流动。在事实面前, 被举报单位相关人员不得不承认违法事 实,最终,A公司被追缴少缴的增值税,并 被处以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同时,由于 A公司上述违法行为已涉嫌违犯《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根 据税收征管法第七十七条和国务院《行 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三条及有关规定,该案被依法移送公安 机关处理。

  案例3:收据代替发票,相关核算 混乱
  检查人员在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进
行检查时,考虑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 非法取得的发票进行虚增成本费用比较 普遍的情况,检查人员决定从发票入手 查找成本费用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由于 被查单位业务量大,发票数量多,检查人 员抽查了单张金额10万元以上的发票进 行真伪鉴别后发现,被查单位发票违法问 题较多,成本、费用核算混乱,一是在“开 发成本”科目中列支工程款200万元,未 取得相应发票,列支凭证为某开发项目 的《工程结算书》。二是在“开发成本” 科目中列支工程款100万元,未取得相应 发票,以收款方开具的收据入账。三是在 “开发成本”科目中列支工程款50万元, 以假发票入账。检查人员依法对被查单 位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处罚。

  案例4:餐饮、交通、住宿是假发 票的重灾区
  某地稽查局在打击假发票“买方市场”专项行动中,发现某企业 2 0 1 1 年~2012年成本、费用原始凭证中有大量《××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这些 “发票”,数量大,多为餐饮、交通、住宿 类发票,合计金额为20万元,经鉴定均为 假发票,发票所反映的业务也并不存在, 系员工从票贩子手中购得,用于套取现 金发放年终奖,以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 的目的。检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 定,对该企业上述发票违法行为进行了 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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