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到赡养父母,很多人对西方人的印象似乎是不怎么关心老人的,但实不尽然,至少在德国不是如此。
这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上就能有所见证:如果纳税人在上一年中给低于最低收入的父母进行了经济援助(也就是赡养费),那么这一部分花费将在个人总收入中扣除,也就是说,这部分花费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虽然德国没有将孝道写入自己的文化,但是政府在制定税法时却考虑到了对公民赡养父母的支持和肯定。
在德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还有很多更细致的规定。首先,申报就是一个让人纠结的过程。申报得当的话,一个人或者家庭有时可以节省很多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支出。例如,夫妻如果分居两地,且都租房居住,那么其中一套房子的租金可以计算到家庭所得税的减免部分中去。而公民很多与工作直接相关的花费也可以参与减免,比如从家到工作地的公共交通费用(以一年内的总路程计算);甚至如果有人需要在家办公,而多腾出一间屋子作为办公室,这间屋子的租金也是可以参与免税的。
凡此种种,减税的名头琳琅满目。选择一多,大家在报税时,总怕漏掉什么而多缴税。生孩子啊,配偶因照顾小孩无法工作啊,因工作买了一台电脑啊,大家都想搞清楚这些能否够退税,甚至有人开玩笑说,其实我们买衣服也应该退税你总不能赤裸着去工作吧。谈起这些的时候,我可没看到德国人有什么作为纳税人的自豪感,他们的自豪感都在购物小票上写着呢,看,19%的税(德国购物的增值税都是单独列出的)。
如此繁杂的税务规定当然会带来巨大的社会成本,不仅是纳税人要花精力去申报,税务部门也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进行审核。德国每年的报税时间大概是次年的4月前,而审核结果往往要等上一个月,不过这样的成本是非常值得的。一方面表明了对一些基本价值观的肯定和支持,例如赡养父母、抚养小孩、努力工作、就业后再学习,这些行为都是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推动作用的,对这些行为的税收减免实际上会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也能较为自然地将社会发展带入正面积极的方向。
当然,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这一点上也有考虑,例如对因社会或科学活动所获得的奖金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这有利于增进得奖者继续从事原工作的积极性,但这部分人实在很少。社会的和谐稳定,显然和所有人做出的所有正能量的点滴行为都有关系,而我们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在惠及更多、更普遍但却平凡的此类行为上,或许还稍有欠缺。
另一方面,税收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还能起到扩大内需的作用。有些个人消费在一定程度上,实际上是个人为社会的积极发展承担了部分成本,如果社会能够对此进行相应的补偿,那么这个人便有能力和动力进行其他的个人消费,整个社会的内需也能够多些底气。这种做法对于拉动内需,显然不像政府的大规模基建投资来得立竿见影,但是这更像一个细水长流、润物细无声的策略。如果能将两种方法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显然有助于改善中国内需乏力的问题。
我们的个人所得税申报,基本还是以个人为单位,德国却是以家庭为单位。其中优劣对比很明显,一个人的高收入并不代表整个家庭的经济状况就好,但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也确实繁琐些。在德国,为了确保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可靠性,所申报的每一项都要附带单据来提供证明,这无疑给税务机构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但也只有这样,政府才能真正实现从管理走向服务的职能转变。我们这些年总在倡导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发展方式,其中重要一环便是政府能够在管理方式上更细致和巧妙。当欧洲经济出现问题的时候,德国学会了通过政府进行基建投资提振经济的方法,我们是不是也能借鉴一下德国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