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会计”一词远在大约公元前1100年到公元前770年之间的西周时代就已经出现了。据史书记载,我国古代有为王朝服务的会计,有专职官吏专司其事。春秋时代的孔子就曾经当过管会计的委吏。据有关考证,会计在当时的基本函又是:既有日常的零星核算,又有年终的总合核算,月计岁会。后来有人总结为“零星算之为计,总合算之为会”。后人把“会”与“计”两个字联用起来,就成为总合核算与零星核算的一个综合体了。
当奴隶社会取代原始社会时,在原始计量的基础上,计数、计量的方法和形式都有所改进,便当时最简单的会计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到了战国时代,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使封建经济得到发展,也促进了会计的发展。当时用竹简木犊刻写的“籍书”、“计书”的账簿已经出现,并用“入”和“出”作为记账符号。
到了唐代,工商业比较发达,经济繁荣,对外贸易和造纸业都有所发展。这时我国会计开始传播到日本等国家,报表和账簿也普遍使用纸张。当时所谓“国计”也有一定的文字资料记载。
在宋代,官府中的官吏们报销钱粮或办理移交,要编造“四柱清册”,实行“四柱结算法”。所谓四柱就是指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项数字,比喻支撑物体的四根柱子,认为柱柱紧要,缺一不可。四柱之间的关系是: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因此,从旧管和新收的总数中减去开除数就是实在数。用现时的会计术语说,四柱就是上期(或初期)结存、本期收入、本期付出和本期(或期末)结存四项。四柱结算法中四柱平衡关系形成了会计上的方程式,这不仅成为我国传统的中式记账法(中式簿记)的一个特色,而且在世界范围内也一直沿用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