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被公众特别是股市投资者广为熟知的税种,印花税对书立、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1988年8月国务院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相应规范。近年来,由于证券交易活跃等原因,印花税收入增幅较大。统计显示,2020年前11个月,印花税收入2906亿元,同比增长27.9%。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1728亿元,同比增长49.2%。
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印花税草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接下来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是财税领域立法的一大新进展,是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十三五”期间,已有环境保护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等8部税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目前,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立法正在稳步推进。原有的印花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完善印花税法律制度,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
值得关注的是,这次印花税立法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既保持税制的平稳,同时着力完善制度、减轻税负。比如,草案适当简并税目,降低部分税率,减轻企业税负,这与近年来我国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的总体思路一脉相承。本次印花税立法还使得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
此外,草案规定买卖、技术等合同和证券交易的税率维持不变,降低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合同和营业账簿的税率,取消许可证照等印花税税目,同时明确现行印花税税收优惠政策总体不变。通过推进税收立法,将税制改革、减税降费的经验做法制度化,更好稳定市场预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税收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做出重要部署,明确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推进印花税等税种立法,建立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将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