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6日至18日,以“实施商标战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培训班在辽宁省大连市举办。国家工商总局付双健副局长出席培训班并作重要讲话。
付双健副局长指出,要进一步增强示范城市(区)的示范意识。示范工作开展以来,示范城市(区)的商标意识、示范意识明显增强,商标战略实施机制不断完善,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成为促进城市经济发展转型的有力抓手,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各方面原因,示范工作还存在一定问题,示范城市(区)的示范意识还不够强,示范的引领作用还不明显,对促进经济发展转型的作用还不突出。为此,需要进一步增强示范城市(区)的示范意识,具体而言,就是要继续增强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到现阶段知识产权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知识产权工作被列入国家重点工作以及《国家知识产战略纲要》的颁布为商标战略实施创造的良好政策环境,要善于抓住这个时机,用实际行动推进相关工作。示范城市(区)在商标战略实施中还承载着国家的期望和历史的重大责任,更要勇于担当、积极努力,真正做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并引领全国商标工作的发展。
付双建副局长指出,要不断提高示范城市(区)的示范能力和水平。示范城市(区)代表了全国商标战略实施的最高水准,要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再接再厉,深入挖掘商标战略实施工作新领域,全面提高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切实运用商标战略增强地区核心竞争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城市发展的转型升级,带动全国商标战略实施工作进入新高潮。“注册、运用、保护、管理”,概括了商标战略实施的全过程,是商标战略实施的最终体现。这八个字,注册是前提,运用是根本,保护是关键,管理是基础。要提高城市的示范能力和水平,就是要在这四个方面下功夫,下真功夫,下大功夫。对于注册问题,要进行认真地比较、分析,根据城市产业结构、目前的发展状态来确定商标注册数量的合理水平。对于运用问题,企业要建立一套独特的商标战略和品牌竞争策略,利用商标占领市场并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巩固、提高商标所承载的商誉、品牌形象,达到商标战略和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政府不仅要引导企业注册商标,更重要的是引导企业加强运用商标,搭建一个充分体现商标价值的运作平台。对于保护问题,一是要充分认识到保护商标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二是要构建打击侵权假冒的长效机制,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要支持、帮助企业搞好自我保护。对于管理问题,要制定科学的商标战略规划,完善商标管理机构,培养高素质的商标人才队伍,构建合理的商标管理制度。
付双建副局长指出,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城市(区)的组织指导,积极推进商标战略的全面实施。一是要落实好扶持措施,同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二是要加强沟通、协调,通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解决示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示范经验;三是要加强指导,继续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举办培训班以及联络员制度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城市(区)和示范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工作的指导力度。
付双建副局长指出,要加强动态管理,建立科学的评估管理制度,保障示范城市(区)工作有效开展。示范工作是一个动态工作,为了进一步提高示范城市(区)商标战略实施能力,促进示范工作良性发展,下一步将开展对示范城市(区)的评估工作,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作绩效评估和管理机制。同时根据示范工作和商标战略实施的情况,国家工商总局将有序扩大示范城市(区)和示范企业的范围,争取形成示范规模效应;并适时扩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区)的层级,推动示范工作向县级市纵深发展,形成结构合理、规模适当、类别完整的示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