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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当下最需要的是减税吗?

[日期:2015-03-21] 来源:财税纵横  作者:孙立坚 [字体: ]
    中央政府送上羊年首个减税降费大礼包: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扩大到20万元以内,并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 推广到全国;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等。
  当前,中国经济正面临来自两大方面的挑战:一是改革开放30多年所打造 的中国企业生产能力,正在遇到欧美金融危机对海外市场冲击所带来的出口疲 软、盈利能力严重下滑的挑战;二是中国经济发展长期依赖于海外直接投资和政 府的政策红利,金融体系资源配置的效率长期被忽视,从而导致我国外汇储备 以美债持有的方式不断积累,国内货币则以外汇占款的方式不断被动投放的格 局。无论是美元资产还是人民币负债,财富管理的主导权和能力的缺失,都严重 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国战略实施。因此,打破中国经济“靠量取胜”的 世界加工厂发展模式,尽快用中国“智”造替代中国制造,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模 式已经刻不容缓。这种强调“质”的增长方式,尤其需要高效率的金融体系来支 撑。通过最近赴美调研和前期赴德日考察的经验,笔者越来越感到中国向创新 驱动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我们怎样加快金融改革和金融开放的 步伐,以更好地扶持创新型小微企业的成长。因为它们才是中国经济未来发展 的真正栋梁。为此,笔者想提一些建议。
  首先,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完善和执法公正、严肃,是鼓励创新型小微企 业健康发展的激励机制。否则,由此引起的创新型小微企业数量不足,会严重影 响到对初创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业绩,也会为资本市场提供好的企业造成 困难。当然,更严重的后果是让政府扶持小微企业的财政投入造成巨大损失。如 果顾忌这种法律环境缺失带来的风险,而不得不把技术创新的重任完全落在大 企业身上,那么,缺失市场竞争和有效需求所牵引的创新活动,最终有可能产生 低效益的后果,甚至只是打造了形象工程而已。
  其次,尽快营造场外知识产权的交易中心(OTC),配合孵化器的中介功能、 股权激励和上市等退出机制,将各类金融机构和投资主体,尤其是天使基金等 民间资本引进金融服务行列。对这类民间金融机构的监管模式要加以突破,允许 他们实施混业经营,以弥补现有银行体系靠抵押贷款单一服务模式所带来的缺 陷。这种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模式,会较好地分散过去中国金融体系同质化投资的 风险(降低贷款的集中度等)。此外,在降低创新型小微企业融资门槛的同时, 也要对投资主体进行准入门槛的限制(比如限制散户的投资等);这是确保创新 型小微企业降低其融资成本和资金的稳定性不能忽视的条件。
  第三,建立有效的鼓励创新税收政策。对于在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上获取的 资本利得,应该给予税收上的减免优惠。对成功上市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其所带 来的股权投资收益也应该根据投资年限给予相应税收减免。对于想“东山再起” 的企业家,也应给予鼓励,这种政府给予的“验证效应”,会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去关注这类企业项目。历史数据表明,有过企业经营经验的创业者,其创新成功 的概率普遍高于没有经验的新生企业家。
  最后,通过提供教育而加强创业人才的储备。政府可以用财政支持社会自 发形成的各种专业讲座和创业者交流活动等,由此建立起信息翔实的人才和创 新项目数据库,为政府后续组织第三方业绩评估提供第一手可信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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