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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重点加大税收制度、垄断行业等改革

[日期:2011-06-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近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改委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今年要重点在资源性产品价格、税收制度、垄断行业、金融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改革发展的主线。改革不到位、体制不完善,是经济社会发展中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经济发展方式难以有效转变的根源。为此,《意见》提出今年要重点在资源性产品价格、税收制度、垄断行业、金融体制、涉外经济体制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加快构建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

  发改委负责人称,一是深化成品油、电力、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二是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增值税、消费税、产税等税收制度。三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电力输配分开试点,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四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五是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六是健全支持境外投资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境外投资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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