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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强调并购重组财务顾问职责

[日期:2010-12-06] 来源:财新网  作者: [字体: ]

        中国证监会昨日晚间发布《关于填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业意见附表>的规定》,明确财务顾问对相关并购重组申请事项出具专业意见的,应当填报相应的《附表》,作为申报材料的必备文件,《附表》明确了财务顾问在并购重组工作中的关注要点。

  证监会表示,为有效实施财务顾问监管,引导财务顾问提高竞争力和执业水平,建立市场化选择机制,促进财务顾问制度规范发展,证监会将继续推进完善财务顾问制度建设。

  这次发布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第1-4号》,明确了财务顾问尽职调查工作要求和工作标准,解决了目前财务顾问的工作职责虽有原则性规定,但对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缺乏具体实施细则的问题。

  证监会表示,此举有助于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进程,加大中介机构在并购重组中的作用和责任,提高并购重组的效率和质量。《附表》可以规范财务顾问编制相关专业意见附表的内容和格式,使申报文件标准化,同时有利于简化审核流程,规范审核标准,提高审核效率。同时,《专业意见附表》的出台是财务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为后续监管提供标准和依据,是进一步推进财务顾问制度的基础。

  另外,证监会昨日还公布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4号〈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及十一类临时公告〉》。模板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要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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