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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11]64号

[日期:2011-08-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1-05-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促进我国物联网健康发展,规范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关于印发《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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