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8月,全国税收收入增速20%以上,延续着十几年来,税收收入增长远超GDP增长的态势。不过这一趋势有望在十二五期间有所改变,税收增长的速度将逐渐放慢。
近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下称《报告》)认为,这种趋势是否还将继续下去,是判断十二五时期税收收入增长前景的一个关键。
中国从1996年开始税收收入增长速度超GDP增长速度,尤其从十五时期以来增速差距进一步扩大。
对税收收入增长高于GDP增速,官方给予的解释是经济增长、政策调整和加强监管三因素,并对三因素进行了相应的分解,即经济增长因素占50%,政策调整和加强监管各占25%。后来又提出物价上涨、统计口径、结构差异、累进税率、外贸进出口对GDP和税收增长的影响有差异。
但社科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认为,这些解释都没有指出中国特殊因素。事实上,中国在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时已经为日后税收收入的高增长埋下伏笔。
当时,宏观经济过热,税收征收率偏低是现实的国情,而增加政府财政收入是改革的重要目标。这三个因素的结合就迫使在税制设计时必须预留出很大的“征管空间”,也就是说需要事先建构一个法定税负很高的税制的架子。由此随着税收征管水平的上升,使得中国税收走上持续高速增长的轨道。
不过这一解释的一个推论是,未来随着征管空间越来越小,税收增速与名义GDP的增速之间的差距将越来越小。
由此,社科院财贸所“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判断, “十二五”时期中国税收收入的增长还会保持略高于GDP的增长速度,但难以维持以往的超高速增长势头。其主要原因是“征管空间”改善余地不大,而经济增长速度也可能不会像以往那样高速度。
按照相关机构对“十二五”时期经济增速的展望,中国的不变价GDP增速将在8%-9%之间,名义增速将在10%左右,基于这一预测,上述报告判断,十二五时期税收收入的整体增速将在10%——15%之间,个别年份之间的增速有所波动,但波动性相对于历史情况将有所减缓。
此外,在税收改革方面,《报告》还提出,“十二五”时期应在全面评估现有税制体系的基础上,重新谋划并确立中国税收制度的总体格局。以此为基础,以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和开征物业税并结束财产保有层面的无税状态为突破口,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直接税体制。逐步增加直接税并相应减少间接税在整个税收收入中的比重,最终实现直接税与间接税的均衡布局,从而建立起一个融收入与调节、稳定功能于一身的“功能齐全”的税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