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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日期:2008-12-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日益显现,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也遇到新的困难。为切实维护税收征管秩序,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税收秩序的通知》(国税发[2008]112号)文件。

  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持依法治税,坚决防止违法违规组织税收收入;加强纳税服务,确保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到位;严格执法监督,切实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强化督促检查,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文件规定,各级税务机关不得违规提高企业预缴所得税比例,以及违规先征后返的行为;要加快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工作,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将其今年多预缴的税款抓紧抵顶;留抵的进项增值税款,应在销项税额中应抵尽抵,不得少抵不抵;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工作。

  文件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围绕税收执法中的自由裁量权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税收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要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切实降低税收执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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