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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

[日期:2008-12-24] 来源:  作者: [字体: ]

发文文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发文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 商务部

发文时间:2008-12-24

实施时间:2009-0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和《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现发布《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见附件),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2009年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2种,为消耗臭氧层物质、重点旧机电产品,总计83个8位HS编码(含154个10位HS编码)。
  本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同时废止。
  附件:2009年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二OO八年十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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