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版本 English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 成文日期:2011-06-02
现将花椒油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公告如下: 花椒油按照食用植物油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本公告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六月二日
分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