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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9年发票专项检查的通知

[日期:2009-04-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工 作 会 议 纪 要

 

 

深国税办纪〔200917

2009317                           签发人:李显著

 

 

 


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纪要

 

2009313上午,我局在506会议室召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会议由市局党组成员、局长助理李显著同志主持。市局办公室、流转税处、征管处、票证中心、稽查局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会议传达了市政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精神,并就我局抓好此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研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关于组织领导

会议明确了市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成架构及人员,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行动组和管理组。其中,综合组由稽查局牵头,办公室配合,组长为郑颂飞,副组长为刘军(办),成员为胡玮、张文、尹珊珊;行动组由稽查局负责,组长为郑颂飞;管理组由征管处牵头,流转税处、票证中心配合,组长为陈一龙,副组长为陈伟仕、甘志华,成员由韩红霞、林绮莹、冯田组成。会议要求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按照《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关于工作职责

会议明确市局在做好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牵头协调工作的同时,也要努力完成好自身的工作任务。会议要求综合组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尤其要建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宣传和报送机制,每两周汇编一份工作简报,及时反映主要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行动组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管理组要强化对发票的日常管理和检查,通过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重点对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服务、商业零售等重点行业发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关于近期的工作安排

会议要求流转税处、票证中心在对上述行业的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检查制定具体方案,包括重点检查企业名单、户数、检查要求及标准,在320日前报征管处汇总,征管处综合拟定全市国税系统发票管理检查工作方案,并上报领导小组研究讨论。会议决定,在3月末召开一次全市国税系统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会议,布置下达相关的检查工作任务。

 

 

 

 

 

 

 

 

 

 

 

 

 

 

主持人:李显著

出席人:陈一龙  甘志华  刘建成  郑颂飞    军(办)

林绮莹  韩红霞  马文华       

记录人:陈镇军  

发送单位:各区局,各业务处室。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2009年3月17印发

打字:叶文雅  校对:稽查局 陈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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