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穗国税办发[2009]6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02-23
实施时间:2009-02-23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日前对参加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的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其中广州市国税局系统严海、刘乐康、缪婧婧、邓帆4名同志获嘉奖,邓振武、陈媛、黄文兴、黄静、齐彬、何素娟、李蕙蕙7名同志获通报表彰。
现将《关于表彰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粤国税发〔2009〕22号)转发给你们。请获奖同志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争取作出更大贡献。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获奖同志为榜样,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认真贯彻全市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发挥聪明才智,为广州国税实现科学发展贡献力量。
关于表彰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粤国税发〔2009〕22号
广州、深圳、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坚强领导和省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广东国税系统参与会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2008年11月4日至6日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在广州胜利召开。来自亚洲及大洋洲地区的15个国家和地区的SGATAR各成员税务局负责人和3个观察员单位负责人率团参加了会议。本次大会是亚洲和大洋洲地区税务界的一次规模空前的盛会,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推动了SGATAR各成员间税收经验交流与合作,有力地促进了亚洲和大洋洲地区税收事业发展。
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指挥下,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作为会议协办单位,全体参与会务的国税工作人员按照省局领导关于“全力以赴,只能成功,不许失败”的指示精神,围绕把SGATAR开成平安的会议、圆满的会议、成功的会议要求,达到让SGATAR成员和观察员单位满意,让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满意、让省局党组满意的目标,全力以赴投入筹办工作,省局筹备组的各个工作小组以及参与筹备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勇挑重担,顽强奋战,真情奉献,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国家税务总局交办的各项会议任务,为会议的圆满成功做出了重要贡献,充分展示了广东国税干部为国争光、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对这次会议的会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为了总结和发扬成功经验,进一步激励全省国税系统各级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为本届SGATAR会议取得圆满成功做出突出贡献的刘和平等32人给予嘉奖奖励(具体名单见附件1),对蒋余良等42人给予通报表彰(具体名单见附件2)。
希望受到嘉奖和通报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广东国税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全省国税系统各级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要以这次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为广东国税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谱写新篇章。
附件: 1.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工作嘉奖人员名单
2.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工作通报表彰人员名单
附件1: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工作嘉奖人员名单(32人)
刘和平 王振球 刘想民 王梦连 王 辉 李 茜 郭 葵 彭标生 杜海涛 鲁志南 谢文捷 梁 江
庾永涛 马咏华 蒋伟芬 刘 丽 林 敏 段智勇 陈凯生 雷 玲 傅 玲 李育林 黄心丹 彭言平
江艳平 严 海 刘乐康 何文舒 赵智能 缪婧婧 谢绮霞 邓 帆
附件2:第38届亚洲税收管理与研究组织年会(SGATAR)暨第4次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工作通报表彰人员名单(42人)
蒋余良 凌寿斌 傅绪桥 曾昭孔 袁金荣 王雅莉 庄 勃 黄 彦 李建宇 严怡红 谢锡忠 王淑燕 宋新穗 岳正陵 古新燕 张凯斌 刘洪旺 袁传伟汤静波 陈重延 邓振武 陈 媛 黄文兴 黄 静冯 田 吴丽滢 谢红燕 张 量 林天海 郝海宁刘 洋 张 澄 李锦标 洪桂锋 刘晓琳 邓俊伟秦燊尧 齐 彬 郑 怡 梁远辉 何素娟 李蕙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