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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2-09] 来源:  作者: [字体: ]

发文文号:苏会协[2009]9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2-09

实施时间:2009-02-09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09]2号)要求及《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苏会协[2007]20号)的有关规定,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决定开展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保证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市注协)应积极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参加这项工作,认真审核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上报的相关材料。
  二、凡在2008年1月1日前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除具有《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第四条(一)至(六)项情形之一者外,均须参加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
  三、参加综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2009年2月28日以前填写《2009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情况表》,一式两份),上报所在地的市注协审核。
  参加综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应在2009年2月28日以前填写《2009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分所情况表》,一式两份),上报分所所在地的市注协审核。
  以上材料省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直接上报省注协审核。
  四、各市注协审核无误后进行汇总,填写《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填报的《情况表》和本地区分所填报的《分所情况表》各一份,于3月7日前上报省注协。
  《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汇总表》应同时上报电子表。
  以上表格均可到省注协网站 “注册管理-注册管理表格下载区” 下载。
  省注协联系人:注册部 吕宗才,联系电话: 025-83306237。
  五、对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为全面披露行业信息,激发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积极性,各市注协对本地区参加综合评价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全部进行排名,并于3月底前在市注协网站、期刊或当地报纸上对社会予以全部公布,省直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评价排名情况由省注协予以全部公布。
  六、请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高度重视,按照《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附件1:《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略)
    2:《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基本情况表》(略)
    3:《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综合评价汇总表》(略)
  二○○九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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