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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财务决算的通知

[日期:2009-01-1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发文部门: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15

实施时间:2009-01-15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做如下安排,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2008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
  1、2008年度事务所会计报表采取网络报送和纸质报送2种方式。
  (1)网络报送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行业管理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进行,事务所可访问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地址:http://cmis.cicpa.org.cn或登陆中注协网站www.cicpa.org.cn链接到《行业管理系统》财务报表模块,事务所用户名统一为事务所编码,首次使用密码为空。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财务情况说明书。
  (2)纸质会计报表包括上述7张报表、《审计报告》及《2009年收取会费基础明细表》(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或邮寄到省注协。面送上述材料的事务所带银行出具的会费缴款凭据换取收据。
  2、时间要求:网络报表的系统关闭时间是2009年3月13日,纸质会计报表报送截止时间同上,邮寄的材料以邮戳为准。
  二、关于2008年度会费缴纳工作
  1、2008年度会费缴纳工作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的规定执行。
  2、上交省注协的团体会费计算方式:以2008年度会计报表中业务收入表第13行次为基数,按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除评估收入外,其他收入均不得从业务收入中扣除。
  3、个人会费以事务所2008年12月31日执业注册会计师会员人数为准,按每人1000元交费。
  4、会费缴纳截止时间:2009年2月13日。
  5、汇款信息如下:收款单位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公会,账号21001360008050005804,开户银行建行沈阳中山支行。
  三、关于2008年度事务所业务信息报送工作
  1、2008年度事务所要填报《2008年度事务所业务信息统计表》(附件2),只填其中的“业务收入”和“高管报酬及从业人员结构”2张表,所填数据应与年度会计报表保持一致。报送方式2种,一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要求各事务所在发邮件时,“主题”栏填写本事务所名称,纸质的2张报表可以邮寄。二是面送方式报送,要求各事务所同时带电子版和纸质报表。
  2、省注协财务部E-mail:lncw@cicpa.org.cn
  3、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邮编110002。
  4、截止时间:2009年4月30日。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石雪琴(024)23493549、王明杰(024)23496713。
  附件:1、2009年收取会费基础明细表(略)
     2、2008年度事务所信息统计表(略)
     3、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略)
  二ΟΟ九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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