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桂会协[2009]2号
发文部门: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2009-01-06
实施时间:2009-01-06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提高我区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促进行业持续、健康、稳步发展,按照《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评办法》(桂会协[2007]1号)要求,我会决定对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评对象:2008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区外所在我区设立的分所)。
二、综合考评时间:2008年度。
三、综合考评要求:
1.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考评工作要求,对2008年度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注册管理、综合管理、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对照检查和量化打分,并另附纸张对综合考评量化打分情况进行充分说明。
2.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事务所负责人必须签字认可,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3.综合考评量化打分表和汇总表以及相关说明材料,请在2月28日前交到我会办公室,愈期不予受理。
4.综合考评所需表格,请从我会网站下载。
四、我会将认真审核、复核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得分,并依照《考评办法》相关程序做好综合考评工作。
特此通知。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九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