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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03-26] 来源:  作者: [字体: ]

发文文号:湘地税发[2009]12号

发文部门: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9-03-26

实施时间:2009-03-26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局内各单位:
  为做好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增强全民税收法律意识,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推进依法治税,宣传行风形象,根据总局精神,现将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突出重点
  2009年全国税收宣传的主题是“税收·发展·民生”。全省地税系统要紧紧围绕主题,以“情系人本民生,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主要内容,突出税收宣传重点:
  一要突出宣传税收职能作用。围绕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重点宣传税收在服务“一化三基”、富民强省,促进人本民生、社会和谐,助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等领域作出的努力和贡献,让纳税人了解税收在聚财为国、宏观调控、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大作用,进一步增强依法纳税的荣誉感和积极性。
  二要突出宣传涉及民生的税收政策。加强支持房市健康发展、鼓励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创业、扶持企业创新、促进下岗再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宣传;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房屋出租、车船税、房产税等与公民直接相关的涉税事宜宣传;加强地税机关征收或代征的各项收费项目的宣传,使全社会特别是广大纳税人能够及时、便捷地获知税法,享受到税收政策的实惠。
  三要突出宣传地税行风形象。要围绕“湖南地税组建十五周年”纪念活动,集中宣传地税机关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等方面所取得的主要成就,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要围绕“服务促和谐,满意在地税”活动继续深入推进,集中宣传地税纳税服务工作品牌和行业形象;要围绕“一保两强一建设”和“两争”活动,集中宣传系统内先进典型单位和先进个人事迹;要围绕加强地税行风建设活动,集中宣传地税部门规范执法、优化服务、改进作风、严肃税纪等方面的举措和成效,赢得社会各界对地税工作的肯定和支持。
  二、精心组织,积极参与
  2009年,总局将组织开展网上有奖税收知识竞赛、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重大涉税案件曝光、“税收·发展·民生”主题及建国60周年税收成就征文、“十大优秀税官”评选、 第三届税收公益广告大赛、第三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税收·发展·民生”主题漫画征集、全国税收动漫FLASH创意大赛等宣传活动。根据全国税收宣传的总体要求,省局将开展十项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形式手段,精心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
  (一)发表领导署名文章。4月份开始,以省局主要领导名义在《湖南日报》或《中国税务报》发表文章,宣传税收在服务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二)对湖南纳税前50强组织表彰和公告。以省政府名义对湖南省纳税前50强和省国税、地税系统纳税前50强分别进行表彰和公告,以倡导和激励全体纳税人诚信纳税。
  (三)组织户外宣传活动。每个市州、县区局要在本地主要路口设立1-2个税收宣传牌,并组织喜闻乐见、影响广泛的户外宣传活动;省局将在机关附近公交站台设立税收宣传橱窗,在省局办公楼附楼设立大型税收宣传牌。
  (四)组织情况通报会。省局适时举行情况通报会。第一次4月份举行,主要内容为:通报一季度收入情况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曝光系统内2008年度10起重大税案,通报一季度重要税收政策调整情况。
  (五)组织地方税收电视系列报道。在湖南卫视等省内主流媒体开辟专栏进行连续播报,宣传全省地税系统服务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及成效,宣传地税组建十五年来取得的主要成绩。
  (六)开辟电台税收专栏节目。在湖南广播电台新闻频道(FM102.8)开设“纳税最光荣”专栏节目,每天中午12:30开始,用3至5分钟时间,播报税收小故事或宣传税收政策。
  (七)组织报刊专版宣传。在《湖南日报》组织3个专版,对省局全局性工作进行综合报道或对重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在《湖南经济报》组织15个专版(其中每个市州局1个专版),连续报道地税组建15年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在《湘声报》组织一个专版,在省政协会议期间进行宣传。
  (八)组织网络宣传。在省局门户网站并联系省内知名网站联合开展主题为“税收·发展·民生”的“地税局长与纳税人在线互动”活动;组织地税系统制作的税收动漫片网络展播。
  (九)编印税收教育基地学习资料。以2008年湖南广播电台“纳税最光荣”播报故事为内容,编印《税收小故事》图书,赠送到全省各税收教育基地。
  (十)编印湖南地税组建十五周年纪念画册。地税系统自组建十五年来,发生了很大变化,取得了可喜成绩,为进一步提升地税形象,激励全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开拓奋进、再创佳绩,推进全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局将在系统内广泛征集新、老照片,汇编成册,通过新老照片的对比反映地税成长发展的历程。
  三、强化措施,确保实效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做到税收宣传工作同其他税收工作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并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要在人员安排和经费上给予保证,确保税收宣传活动有条不紊的开展。各地要统筹宣传需求,整合宣传资源,努力构建分管领导负责,税收宣传主管部门牵头,税政、法规、征管、收费、稽查等多部门密切配合的税收“大宣传”工作格局,同时各业务部门要协助做好有关政策问题的审核把关。
  (二)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级地税机关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针对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的税收问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讯等宣传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新颖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有效发挥宣传政策、引导舆论的作用。要把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税收宣传结合起来,建立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社会效果,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三)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部门对税收宣传工作的支持,加强与国税、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合作,协调组织各类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增强税收宣传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扩大税收宣传的影响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请各市州局将宣传工作计划于2008年3月底前报省局办公室。各地在宣传月活动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做好各种图片、文字、音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向省局反馈和报送宣传工作动态,省局将编发专辑,摘发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宣传月结束后,省局将对各地开展宣传月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通报,请各市州局在5月10日前,将宣传月总结和2个宣传活动项目报送省局办公室。相关资料报送途径为:省局FTP/办公室/2009税收宣传文件夹。
  附件: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
  2.为国聚财,改善民生
  3.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4.聚财为国,执法为民
  5.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6.依法诚信纳税,共享祖国繁荣
  7.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8.依法纳税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
  9.税收连着你我他,富民强国靠大家
  10.规范税收执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11.主动索要发票,维护自身权益
  12.发票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
  13.依法诚信纳税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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