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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09-03-11] 来源:  作者: [字体: ]
附表3:
湖北省失业人员登记表
登记时间:          
        出生年月   照片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  
户籍所在地   户籍性质  
常住地址
 
失业前就业地  
失业前就业单位   失业前就业单位性质  
失业时间   失业原因  
是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有无培训意愿   有无求职意愿  
培训意愿   求职意愿  
                                   
           
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初审签章
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复核签章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核定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没有就业经历的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
       记。
    2、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到失业前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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